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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6日,广东省扶贫办原副主任李肇祥涉嫌贪污10万扶贫款、受贿10万元一案在越秀区法院重审。李肇祥坚称自己没有贪污扶贫款的李肇祥因身体不适,在庭上不断吃药,后又因右脚抽筋,导致庭审中断。
公诉机关指控,广东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原处长李肇祥利用其担任广东省扶贫办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从台山市政府处募得30万元扶贫款。贪污了其中10万元,并在1998年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
由于患有结肠癌,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让李肇祥颇为吃力,在庭上他不停地吃药,到最后陈述阶段他的右脚出现抽筋症状。主审法官不得不中断庭审。最后陈述时,李肇祥希望法庭能够重新调查证人。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5年9月21日,广东省纪委、省直纪工委联合调查组日前对李肇祥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省纪委决定给予李肇祥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姓名:李肇祥
* 性别:男
* 曾任职位:
o 广东省扶贫办副主任
o 1985年7月至2004年5月,在广东省委组织部工作
o 2004年6月至案发前,任广东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处长兼机关临时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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